吉林白城婚礼习俗
白城建置以来,各种婚姻形式并存。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一夫多妻、童养媳(又称“小接媳妇”“团圆媳妇”)、姑表婚相继退出历史舞台。建国初期,在农村除普通由订婚、结婚而缔结的婚姻以外,婚姻形式还有转房婚、拉帮套、招夫养子(“坐产招夫”)、入赘(招养老女婿、倒插门)、搭伙、换亲等现象存续。
转房婚
转房婚俗称“就伙”。哥哥亡故嫂子下嫁小叔,弟弟死了,弟媳与大伯哥圆房;姐姐病殁,妹妹承接,妹妹辞世姐姐(未嫁)取而代之,民间称之为“就伙”。一是保持家族的血统纯正,不能因为孩子随娘改嫁改姓导致血缘关系混乱;二是担心孩子受后父、继母虐待;三是避免再婚的经济负担。
旧时境内有些地方寡妇再嫁时,不能从娘家的门走,要由窗户出去,再翻墙而出,由再嫁的男方接走。新中国成立后,这些陋俗逐渐绝迹。
拉帮套
民间大车运送货物陷入泥淖不能自拔,需借用加挂马匹帮助脱困,称之为“拉帮套”。“拉帮套”的婚姻是旧时丈夫因病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计,妻子又不想弃夫改嫁,夫妻双方同意,由另一单身男性入住,渡过难关,一女侍二夫,称之为“拉帮套”。拉帮套婚内子女,三人协议孩子的姓氏归属。
招夫养子(坐产招夫)
招夫养子婚姻又称坐产生子。是指家境殷实的家庭,已娶妻生子的儿子去世后,由夫家主持为媳妇招养丈夫,此类婚姻既保持家族血缘承接,又保证赡养老人和子女抚育。招夫后所生子女随原配夫姓,日后也有财产继承权。
入赘
境内称“招养老女婿”“倒插门”。因有女无儿,香火无继,男方同意入赘。口头或一纸合约,议定所生子女承接两家姓氏。
搭伙
指中老年鳏夫、寡妇孤苦无倚,自愿走在一起,相当于“同居”,有合在一起组成伙食团体的意思,故比喻为“搭伙”。
换亲
换亲之俗时有发生。多发生在子女多的贫寒之家,无力支付昂贵的“彩礼”,协议换亲,实乃无奈之举。故民间有“两家亲戚不走,走一家亲戚”“两条道不走,走一条道”的俗语即指此类婚姻。
白城人把男婚女嫁称之“终身大事”,标志着一对新人在家族组织,人类繁衍和社会生活中,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承担着新的社会责任。白城建置以来,各民族的婚俗均很繁缛,在漫长的传承变化中,健康的习俗保留沿袭,落后的传统逐渐消失。
白城汉族婚嫁礼俗在发展传承中有所简化,大致可分为订婚、过礼、相门户(换盅)、迎娶、拜祖、回门等过程。
订婚
1949年以前,境内汉族男婚女嫁,基本上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照传统的程序进行。有的直至结婚,男女双方才见面。旧时,订婚前过去是男方要女方的生辰八字,以后演变为男女双方都要对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婚。这些缘于命书上的陈规陋习不知拆散了多少婚姻。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半个世纪,境内男婚女嫁发生显著变化。父母之命不再是金科玉律,没有媒人也可自由恋爱谈婚论嫁。但时至今日无论城乡由媒人或亲戚朋友中间介绍的婚姻仍占相当比例。
相门户(换盅)
旧时,男女双方经人介绍基本认可后,女方亲友团到男方家相门户,即实地考察男方家庭组成,经济收入,房屋家电等情况。农村包括庭院、耕地、家畜、农具等均为调查了解的内容。男方设酒筵招待,亲友作陪。如果考察结果双方均无异议,双方父亲在酒桌将斟满酒的酒杯互换,相碰一饮而尽,称之为“换盅”。换盅后婚姻关系便确定下来,随之进行过礼。
过礼
又称“过彩礼”,无论城乡,无论贫富都要经过这个程序,只是彩礼的数额,东西的多寡有差别。1950年至1960年彩礼相对简单,男方给女方数量不等的现金、衣物及必备的生活用品。1960年至1980年基本是“三转一响”,农村则是“三转一拧,外带洋井加一甩手”。“三转一响”是手表、缝纫机、自行车和收音机。农村“三转一拧”与“三转一响”相同,只是多一个手压井,一甩手是现金500元。当时城乡形象的称为“手表要走天的,收音机带唱片的,自行车带冒烟的,缝纫机带码边的”。1980年后电器普及,则改为“三电一轮”。“三电”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一轮是摩托车。2000年后,彩礼除“三电”外,又加了“三金”或“三白”及“移动不动”的内容。
“三金”是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三白”是白金项链、钻石戒指及白银耳饰。“移动不动”是汽车和房子。近年一些地方“三金”又别出心裁,“三金”改为“三斤”。“三斤”是百元钞三斤,约人民币拾万余元。如此昂贵的彩礼,对于经济相对滞后,靠天吃饭有时受水旱灾困扰的农村家庭,不啻是天文数字。有的老夫妇不仅喟叹“搓骨头熬油也拿不出这些钱为儿子说媳妇”。民间有“娶一个媳妇扒一层皮,娶俩媳妇抄家底”“儿子结婚,老子发昏”的谚语。随着社会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独生子女增多,人们观念更新,订婚要高额彩礼之风也日渐式微,许多家庭“爱好轧亲”,青年男女两情相悦,视彩礼如粪土,“裸婚”现象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