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动之间有吉凶:行为禁忌
日常行为禁忌与信仰者的命运紧紧相连,人们一旦获得禁忌信息,便会以严肃态度,积极参与禁忌传承。不过,由于日常行为禁忌太多太烦琐,人们不可能完全恪守;而有些又是人们不愿恪守的。于是,人们往往在获取了禁忌信息的同时,也设计了一套避忌与破忌的办法。
“灯下不讲鬼,灯下不谈贼”是旧时北京的禁忌,其原因是说鬼招鬼,说邪招邪。可是人们偏偏好听鬼故事,于是人们又发明了避邪之方,说鬼时把《皇历时宪书》放在桌上,就可以放言无忌了。至于灯下说贼也有禳除之术,说的时候把茶怀倒扣放在桌上,也可以使梁上君子不敢光临。山西河东绎州一带,禁忌外甥在舅家剃头。非要剃头,把外甥引到大门外边的官道上,就不算在舅父家了,这就谓之破忌。再如小孩的扣子掉了,就得脱下来缝。如果穿在身上缝扣子,小孩就会变成哑巴。为了破忌,可以让小孩嘴里咬一根线头,这样虽然穿着缝,也不会变哑巴了。忌讳小儿夜啼,迷信的人认为是不祥之兆。不请医生看,也不找原因,也不能告诉人,而是自己写一张帖子,贴在大路边的墙头上(不具名):“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行路君子念减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生病服药本是倒霉的事,病人将康复的希望寄托于服药上。为了使服药产生良好的效果,病人在服中药时,要从语言、行为上给以避讳。人们都希望药到病除,常用禁忌的方法来保持药效。浙江西南一带,药品不能放灶上,会犯了灶神,药力失效。药渣忌存放,要立即倒掉,认为药渣倒得快,病也好得快。药方单子不许反折,必须正折。旧时江苏南京一带认为,如果反折药方,就是说药与病反,不得功效。熬好的汤药不能拿过门槛。湖南一带认为,若将药拿过门槛,药被门神嗅过,药力便无效或相反,可能使病体不愈或病情加重。煎药的柴,切不可用樟树,“樟”与“张”谐音,这样会使八仙张果老动怒,而使药物失去作用。
煎药时,煎碎了药罐头,病人不日即可痊愈。服了药之后,奉药之人,要说:“避避疾,过别方。”这样祈祷病人可早日痊愈。河南一带吃完了中药,忌讳药渣乱倒,俗有“药渣倒高不倒低”之说。又有忌讳倒在垃圾堆和厕所内的。如倒放不妥,就会影响病人康复。汉族普遍以为药渣最好是倒在马路上。煎过的药渣倒在门外,让千人踏、万人踩,这是驱病出门,托人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