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孝子戴孝规定 流程太复杂!
原标题:古代孝子戴孝规定,流程太复杂!
3岁:留长发,发根发梢扎白丝绸,可夹以其他颜色丝绸。
6岁:留长发,发根发梢扎白棉绸,可夹以其他颜色棉绸。
9岁:留长发,发根发梢扎白棉布,不可夹以其他颜色,可试扎非白色的孝巾。
12岁:加扎白孝巾,扎于额头,脑后打结,不宜过长,以扎住为宜,脑后余留部分不过肩。
15岁:继续扎白孝巾,脑后余留部分可过肩,且逐年加长,直至18岁时接地;可扎白腿,但须用其他颜色布条捆扎,不得使用白棉布条或麻坯。
18岁:扎白腿,且使用白棉布条或麻坯捆扎;若拟找婆家,加戴黑纱,黑纱上不加“孝”字。
已经有对象:加戴有“孝”字黑纱,穿半幅孝鞋。
已定亲:加顶孝巾,穿全幅孝鞋,盘孝髻,视夫家要求可穿孝衣、孝裙、孝裤。
出嫁:穿紧孝,戴孝斗,拉孝绳(一6斤6两,一9斤9两,新婚时可染成粉红色,婚后三年改为本色麻坯,三年内亲长去世提前改为本色麻坯);紧孝由娘家自行整备,夫家派员监督;嫁至夫家三跪九叩认亲,跪请公公训教、婆婆管教、夫主调教。结婚仪轨完成后由夫主赐予白银或不锈钢项圈及狗链、狗锁,自此锁于夫家。
婚后亲长去世:每去世一位加拉一条孝绳(重3斤3两),均拉在身后,其余同嫁孝。
夫孝:头顶加扎大朵孝花,一般由三米白棉布结成;孝绳改拉在腹前;改穿白色黑边或黑色白边孝衣、孝裙、孝裤;孝巾封口,举持哀杖于胸前,不与外人交谈,以示对夫主忠贞;其余同紧孝。
失婚(休弃或离异):改穿红色白边或红色黑边孝衣,以示自己罪愆;平持哀杖,以示哀毁无助;其余同紧孝。
寡妇及失婚女人欲再嫁:改扎黑孝巾,双臂戴孝字黑纱,脚穿黑色加白孝字孝鞋,可加戴金属手钏镣铐,以示甘愿被未来夫家拘禁;手持哀杖下垂,孝衣可改为旗袍或长袍,不改亦可。
寡妇及失婚女人再嫁:加戴木枷,以示已有夫主拘束;其余同寡居、失婚,亦可同夫孝。
未嫁女子亲长去世:同嫁孝,仅所有服孝用品均改为纯正深黑色,孝绳亦染成黑色,父孝9斤9两,母孝6斤6两,爷爷奶奶3斤3两,其余1斤1两。